【问题】 2000年7月某承包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就某项目签订了一份前期工程协议书,双方约定:承包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程,包括动迁和七通一平,房地产公司按完成面积分四期支付工程款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承包公司由于疏忽,对在项目基地红线边缘的两所约定应拆除的民房未予以拆除。房地产公司虽然知道这种情况,但一直不予提醒,而且不加以说明地拒付大部分工程款,为此工程延误一段工期,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工程完工。结算过程中,承包公司根据协议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2000万元的工程款,但遭到房地产公司的拒绝。理由是,承包公司没有
2000年7月某承包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就某项目签订了一份前期工程协议书,双方约定:承包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工程,包括动迁和七通一平,房地产公司按完成面积分四期支付工程款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承包公司由于疏忽,对在项目基地红线边缘的两所约定应拆除的民房未予以拆除。房地产公司虽然知道这种情况,但一直不予提醒,而且不加以说明地拒付大部分工程款,为此工程延误一段工期,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工程完工。结算过程中,承包公司根据协议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2000万元的工程款,但遭到房地产公司的拒绝。理由是,承包公司没有按协议完成任务,两所民房仍未拆除且拖延工期。2001年4月,承包公司以欠款为由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。问题:该项目合同履行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《建筑法》与《合同法》的有关事宜?法院应如何做出判决。
正确答案:正确答案为: 《合同法》规定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承包公司没有按约定将应拆除的房屋拆除,即没有“全面履行”,应当判令其全部完成。同时,法律又为当事人设定了 “减损义务”,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。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,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;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,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。防止损失扩大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,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,而不管这种损失的造成与自己是否有关。房地产公司显然是属
题目解析:本题出自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,石家庄铁道大学建设法规,由丰阳塔题库搜集整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