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问题】 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理由

在建筑工程中,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理由?

正确答案:律师解答:

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理由有:发包方同意更换的,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,因不可抗力必须更换的。双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,可以依法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。

题目解析:法律依据:

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》第十条
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。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:
(一)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;
(二)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;
(三)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。
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,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