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问题】 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与开标时间之间多久合适

在建筑工程中,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与开标时间之间多久合适?

正确答案:律师解答:

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与开标时间之间不能少于二十天,公告不得少于五天,在招标公告的截止日期之前,投标人需要将完整的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。
法律规定,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,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。

题目解析: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 第十六条
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,应当发布招标公告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,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、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。
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、招标项目的性质、数量、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 第二十三条
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,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,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。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 第二十四条
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;但是,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。